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用机场候机区域停车服务秩序和收费行为,9月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候机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对驶入机场候机区域停车场的同一车牌社会车辆(含营运车辆),每天仅享受两次15分钟免费停车的优惠政策,第三次(含)驶出收费道口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政策,按相关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对未按规定进入出租车蓄车区和待客区的载客出租汽车按社会车辆对待。
对长期在机场接送旅客的出租汽车及宾馆、酒店、部门专用接送车辆应采取包月、限额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具体标准由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单位(机构)协商确定。
以上政策适用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民用机场(包括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各支线机场)。
随着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场停车场作为公共资源需求也将日益增大,加强机场停车区域收费管理有利于提高机场停车场使用效率,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
收费管理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