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2号
按照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我委对委属行业协会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现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8日
上一条:关于对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西山校区)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取消公安、工商等部门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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