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强文化惠民”和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倾斜力度,进一步规范新疆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区内各级有线数字广电网络运营单位收费行为,完善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政策,结合近年来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现就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市区及城区管辖区域收费标准为25元/月·户;
2.各地(州)所在市、各地级市、各县级市市区及城区管辖区域收费标准为24元/月·户;
3.全疆非扶贫开发重点县行政区域,喀什市、阿图什市、和田市市区及城区管辖区域收费标准为20元/月·户;
4.国家级、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行政区域收费标准为15元/月·户。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可自愿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度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于申请安装二个终端及以上的电视用户,新增加的终端,其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二)入网费:广电网络数字电视用户执行350元/终端,家庭用户申请第二个或以上终端,免收入网费;其他用户如安装数量比较多的,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50元;非广电网络数字电视用户按不超过350元/终端的标准由各地(州)市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三)线路改造费:由于房屋改造、装修、改线、搬迁等原因,需广电网络运营商提供线路改造服务的,可向用户收取不超过100元的线路改造费(含人工费和材料费)。
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相关收费政策
(一)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单位在提供数字电视基本收视服务前,应向用户免费配送一台机顶盒、智能卡、遥控器。但因损坏、丢失(智能卡补磁、充磁、系统升级除外)需补办或增加机顶盒、智能卡、遥控器的,以及自愿申请第二个及以上接收终端的用户,其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设备采购价格)计收。
(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减免范围:
1.自治区内的老红军(包括遗属)、烈士遗属凭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用户、农村五保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3.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用户,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应予以免收电视基本维护费;
4.自治区内的幼儿园、学校、医院、民政福利等社会公益机构在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终端时,新疆广电网络公司应给予收视费、入网费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广电网络公司自主制定。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要督促新疆广电网络公司及各地、州、市广电运营单位认真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为鼓励未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收看模拟电视节目,加强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取消模拟有线电视5元/月·户的收视费。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精神,广电网络运营商不得任何形式向用户收取用户手续费、报停费。
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项目
(一)有线数字运营单位应向广大电视用户提供不少于80套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具体节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有线数字运营单位应当免费提供公共信息栏目。
四、各有线数字运营单位开展的增值业务(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套餐、打包)服务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明码标价,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管理。
五、各有线数字运营单位应在收费网点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单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